推动双边贸易
与投资便利化
中国央行最初的货币互换实践是2001年在《清迈倡议》框架下与泰国银行签署的金额为20亿美元的货币互换协议,同时,这也是中国央行第一次对外签署央行间的货币互换协议。随后,又同日本、韩国、印度尼西亚、马来西亚、菲律宾国家央行签署了货币互换协议。由于《清迈倡议》下动用货币互换条件比较严格,相关货币互换至今没有实际动用过。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,中国央行与相关国家和地区开展了新一轮的双边本币互换,并在互换规模以及互换范围上都有所突破和创新。近几年来,中国央行与东盟、欧盟、拉美国家和地区的央行所签署的货币互换协议在不断增加,并且将协议有效期延长至3年,除了提供流动性支持外,更重要的作用在于推动双边贸易与投资的便利化。根据央行资料和数据整理后发现,目前与中国央行签署货币互换协议的国家、地区央行及货币当局共有21个,货币互换规模已经达到25562亿元人民币。其中亚太地区包括韩国、中国香港、马来西亚、印度尼西亚、蒙古国、新加坡、新西兰、乌兹别克斯坦、哈萨克斯坦、泰国、巴基斯坦、阿联酋、澳大利亚;欧洲地区包括白俄罗斯、土耳其、冰岛、乌克兰、英国和欧洲央行;美洲地区包括阿根廷和巴西。